1913年8月19日生于北京,2004年1月9日逝世。北京人。中共党员。私塾文化。1939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抗大二分校文工团文美组长,晋察冀军区抗敌剧社创作组长、政治指导员,晋察冀二分区冲锋剧社社长,延安教导旅红星剧社社长,解放军第六军宣传科科长、文工团团长、文化部部长,中央新疆分局宣传部文艺处长,新疆文联副主席、主席、党组书记,新疆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全国文联第三、四届委员,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938年开始发表作品。195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他先后创作了《我们的乡村》、《两年间》、《丰收》(合作)、《五九》、《夜》、《斗争三部曲》、《溪涧洪流》(执笔)、《劫后》、《往哪里去》、《李殿冰》等10多部大型话剧及独幕剧,极大地鼓舞了边区军民同仇敌忾抗击日寇、保卫家园的信心和斗志。尤其是取材于晋察冀边区民兵英雄事迹的大型话剧《李殿冰》的创作,更是受到了边区军民的广泛赞扬,被誉为实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一个成功范例。1950年春,抵达新疆仅半年,他就根据"伊吾保卫战"的英雄壮举,创作出了大型话剧《伊吾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