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圣居,字淑孔,长垣人。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乡试中乙卯科举人。崇祯一年(1628年),殿试中戊辰科三甲第211名进士。初授河南济源县知县,又调莱阳,以廉洁有能而著称。又转潞安府推官。时有皇室宗族内邱王子率人暴虐乡里,掠泽州民妇,又打死无辜百姓。老百姓忍无可忍,蜂拥而至欲为乱。靳圣居得知此事,不畏权势,依法追查凶犯,逮捕了为首者,斩之,民乱方平。 不久,朝廷派遣内监巡视各省。其中有一名叫牛文炳者,受到泽州藩王之贿赂,又逮取无辜百姓严刑拷掠,民众数千人群起而漫骂。牛文炳恼羞成怒,遂上疏参奏靳圣居不应以法律条文苛刻要求皇家宗室,以至放纵百姓目无朝廷。靳圣居遂也上疏朝廷辩解,指出朝廷派遣内监巡查地方,于法不附,于民易扰,于国无益。皇上下诏要阳和巡抚卢象升重新过问此事。卢象升对靳圣居和原告秉公而判。而靳圣居因越职言事被贬罚二级。靳圣居欢喜地说:“我降职事小,但我为民请命的志向得一伸展矣。我推官越职上固有罪可当,但我不能只顾自己的荣辱祸福,对朝廷下派太监巡查地方之事不管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