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条边,指清政府17世纪后半期,于东北兴建的堤防壕沟,因是在用土堆成的宽、高各三尺的土堤上植柳条,谓之柳条边,又名条子边,或称盛京边墙。柳条边分为东、西、北三段,清初时期,朝鲜人时常到宽甸等地采挖人参、山货等土特产, 与当地居民经常发生纠纷。为了保护清王朝的“龙兴重地” ,崇德三年(1638年),皇太极下令修缮了凤凰城到碱厂一段边墙。这是清初修边之始,东段柳条边。顺治五年(1648),为划分蒙古游牧牧区和农耕界限,开始修筑西段的柳条边墙,边外为蒙古牧民的游牧区,边内为盛京辖区,包括盛京皇宫和清朝祖坟永陵。在鼓励关内移民东北的政策下,不断增多的移民开始大规模开采清政府视为“大清龙脉”的长白山。康熙二十年(1681) ,为保护吉林长白山的“参山珠河之利“不被破坏,又建了北段柳条边,并规定:在长白山禁地内捕蛤蜊、捉水獭、采蜂蜜、挖人参,为首者枷两月,鞭一百。后来,清政府出于通过开发东北进而增加税收、缓解土地矛盾的目的,在咸丰十年(1860年)废弃了柳条边墙,使其走入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