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是中小学学科科目。中国古代曾称算术,后称算学。1936 年 9 月始统一称数学。中小学数学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算术、代数、几何、三角、平面解析几何、微积分和统计、概率的初步知识等。为适应不同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教育目的和教育对象的变化而有所变更。中国学校设数学,从清同治六年(1867)在京师同文馆内添设算学馆开始。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1904年 1 月)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设算术, 中学堂和高等学堂(相当于高级中学)设算术、代数、几何、三角、解析几何、微积分。192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次年规定小学设算术,中学设算术、代数、几何、三角、解析几何。这种设科方法一直沿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只是不同时期个别科目有所增减,如 1949 年前个别学校增设微积分,1952—1961年中学不设解析几何,1961年起中学不设算术,平面几何完全下放到初中,高中增加平面解析几何和概率初步。1978年起,小学改设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