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学贤,男,1963年3月生,江苏扬中人,法学博士,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基本理论、行政程序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负责人、江苏省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兼任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盟苏州市委副主委、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苏州市第十四、十五、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暨法制委员会委员;苏州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特约研究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苏州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无锡市、常州市、衢州市、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