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斗南,字子一,号方池。世居盐城西北乡,生活在明正德至隆庆年间。父陈训,嘉靖元年(1522年)科举人,先后授职定远、阴平知县。陈斗南事继母以孝,名闻乡里。嘉靖十九年乡试举人中试。嘉靖二十九年,中进士,授户部主事。陈斗南任职时,朝政败坏,不少官员趋奉奸权严嵩,而陈以风节自恃,遇事不苟同。严嵩闻其名,欲罗至门下,为其效力,陈拒而不往,因此触犯严嵩,被谪迁山东泰安州通判。陈终因有“济世之才,不重其用”,郁郁而卒。百度百科内容由网友共同编辑,如您发现自己的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使用本人词条编辑服务(免费)参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