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造案
(古代官制名)
修造案,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户部,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之事。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户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其事归隶将作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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