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法是指调查单位或报告单位利用各种原始记录、基层统计台账和有关核算资料作为报告依据,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的一种方法。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统计报表制度,就是用这种方法来取得资料的。这种调查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必须对国家履行的种义务。其特点是,具有统一项目、统一表式、统一要求和统一上报程序;能够进行大量调查;如果报告系统健全,原始记录和核算资料完整,就可以取得比较精确而可靠的资料;可以促进被调查单位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核算资料;在被调查单位的有关利益可能受到影响时,容易出现虚报或瞒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