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断刑,是指当存在刑罚的加重或减轻事由时而对法定刑进行加重或减轻而形成的处断范围。在刑事司法活动中,首先要解决定罪与量刑这两个根本问题,其中定罪是量刑的必要前提,量刑是定罪的必然归宿。对于定罪,我国刑事立法已相对完善、刑事理论研究较多,经验也比较丰富,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定罪不准确的情况较少,相比之下,量刑失衡的现象则比较突出。然而,刑罚在预防犯罪方面的功能能否充分发挥出来,首先取决于量刑是否公正,畸重与畸轻的量刑都极易使刑罚执行的积极作用大打折扣。在正确定罪的基础上做到量刑的均衡,是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和追求司法公平与正义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