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省由东北人民政府1949年4月21日批准设立,由现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辽阳市、营口市、桓仁、岫岩,以及现吉林省的通化、白山等地组成,省会安东(今丹东)。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民建字第15号令,重新调整了行政区划,撤销了辽宁省建制,其所辖地区与安东省合并,成立辽东省,省会安东市(即丹东市)。同年5月1日,辽东省人民政府在安东市成立,首任省政府主席为刘澜波。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批准撤销辽东省、辽西省,合并设立辽宁省,原辽东省所属的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集安11县划入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