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韶(1898-1960)字真吾,河北宝坻(今属天津)人。生于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先后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炮科、陆军大学特别班第二期。曾任国民革命军团长、参谋处长。后任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参议、广西省政府驻南京代表、广西省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副主任、广西省干部训练团副教育长。抗日战争期间任第五战区参谋长、第十一集团军参谋长。1940年7月19日授少将衔。1945年任汉中行营参谋长。同年6月28日晋中将衔。1946年任北平行营参谋长。1948年当选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并任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1949年去台湾,仍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960年4月6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