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账制又称统一货币记账制,是以某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记录全部经济业务。这种方法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本国货币统账制,一种是外国货币统账制。在我国主要采用的是前者,即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记录所进行的外汇交易业务,将所发生的多种货币的经济业务,均折合为人民币加以反映,外币在账面上只作辅助记录。外币统账法是指只以某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的方法,具体来说,企业的会计核算是以记账本币为记账单位,分别记录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业务,外币债权债务业务,外币兑换业务,以及外币投资和外币资本折算业务等等。对外币业务涉及的非本位币货币统统折算成记账本位币加以反映,对非记账本位币在账上只作一个辅助记录。所以,该种方法又称为“记账本位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