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节又作李宏节。唐代清河郡清平县人。武德初为录事参军,贞观初历任并州都督府长史,雍州别驾,贞观七年(633)任大理少卿,尚书工部侍郎。不久出任杭州刺史、原州刺史、庆州刺史。贞观十二年 ( 638) ,李弘节出任桂州都督,贞观十三年 (639)殁于官舍。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清平县公。在唐灭萧铣中,策平萧铣立功;在桂州都督任上,开发岭南颇多建树。为官清廉、谨慎、勤勉。去世后因家人卖珠被皇帝怀疑贪污受贿。武德三年(620),李弘节为峡州刺史许绍录事参军。梁帝萧铣派军队围硖州(今湖北宜昌),被许绍纵兵击破。萧铣又派军队乘大船溯江入硖,准备攻取巴蜀。许绍派其儿子、女婿和李弘节至西陵硖,大破萧梁军,生擒主将陈普环,收其船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