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希思(1542-1623),字子诚,号岳南,秩堂毗塘(今属湖南茶陵)人。明万历二年(1574)举进士。历任万安知县、永丰县知县、南京监察御史、侍郎、尚宝司丞、大理寺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四川巡抚等职,后以理学治蜀,诸弊剔除而授中宪大夫。谭希思不阿权贵,敢于诤言直谏,任监察御史时,冒杀头之祸,上《请改复祖制疏》,抨击把持朝政的权宦,提出恢复朱元璋时期制定的奏疏办理制度,不许宦官干预朝政,广开言路。因此得罪了一大批权贵,被调到地方任职。任四川巡抚时,夜郎部落叛乱,朝廷百官主张进剿,但他采取宽徭薄赋、革积弊、兴学校等措施,安抚夜郎百姓,使叛乱得以平息。致仕后,潜心研究理学。编纂的《明大政纂要》和著述《四川土夷考》均收入《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