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锦云,1958年出生,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女司机。1982年1月10日上午,姚锦云不顾交通民警的阻拦,驱车闯入天安门广场,然后开足马力,故意从纪念碑西侧朝广场旗杆西侧和金水桥前密集的人群猛冲,致5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11人重伤,金水桥正桥西侧汉白玉栏杆被撞坏,汽车被撞毁。1982年1月3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当庭宣告判决:姚锦云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2年2月19日,姚锦云被执行死刑,离她24岁生日只差3天。姚锦云,1958年出生,父亲曾是冯玉祥的秘书,后到北京铁路第二中学教书,母亲是西直门第一小学的数学教师。姚锦云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父母都是二婚,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出生时父亲已经6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