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遇,字聘莘,号静轩,陈似源之子,清康熙中叶,生于北栅村。 自幼受父亲教化,除饱读诗书,才思敏捷,文笔隽永外,小时候就参与父辈好善乐施之举,待人接物,开诚布公。乡人夸他具有济世之才,年及十六岁为诸生。1711年(康熙五十年)在乡试中举,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名登进士榜,授官江南来安知县,署任期间,整顿税务,剔除苛捐杂税规费,杜绝流弊,提倡讲求实际,反对弄虚作假,哗众取宠,使官民悦服。雍正五年,含山出现灾异,之遇调去督理赈济灾民,由于调拨有方,使满目疮痍的灾区得以迅速恢复生产。后来离任,由于前县令王某趁难吞财,被人上告查办,此案牵及任上许多官员,陈之遇虽经调查核实并无从中分肥之据,但上府仍怀疑他徇私舞弊,结果降官一级。恰好这时他要回乡守孝,自此退职归里,含山士民把酒饯别,送行数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