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稷,(朝鲜文:조병직,1833年-1901年),朝鲜晚期文官,本贯杨州,字稚文, 号苍惠,谥号忠简,出生于京畿道广州。赵弘淳之子。历任吏曹参判、户曹参判、刑曹判书、侍从院卿、高等裁判所裁判长、农商工部大臣、议政府赞政、学部大臣、掌礼院卿、法部大臣、外部大臣、度支部大臣、临时署理议政府议政(首相)、署理内部大臣、议政府参政(副首相)等要职。1863年(哲宗14年,同治2年) 定时文科及第。1866年(高宗3年,同治5年) 被任命为司谏院政言, 1867年担任副修撰,1867年任检讨官,1868年任校理,1873年任承旨,1874年任同副承旨,至1878年止任北青府使,1878年任右副承旨,1879年任左副承旨,1881年成为东莱府暗行御史,同年参加了政府派遣的朝鲜十二人朝士日本视察团(又名绅士游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