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勋,字建侯,1867年出生,四川叙州府庆符县(今高县)人。光绪举人,1889年考取内阁中书,1899年任云南丘北知县,1907---1909年任云南晋宁知州。在任三年,设学二十余校,清理财政,维新政治,无不尽其力。凡词讼,秉公执法,不偏私也不索贿,使双方都感到平允,晋宁旧俗,父母之丧,丧家不得主持。由村中父老量其家产办理,丧葬往往使家庭破产。儿孙食不就口,衣不蔽体,无法生活。亮勋力革其俗,凡父母丧事,由治丧者量力而为,村老不得擅自主张,倘仍有主作主张而造成恶果者,拿该主张者是问。此旧俗逐渐被革除,深得民望。 1911年任永北直隶厅(今云南永胜县)同知 。《永胜前人墨迹选》刊有其书法作品,亮勋善政,亦善书法也。参考文献:《文山州志、人物志》、《晋宁县志》、《永胜前人墨迹选p90》、《新纂云南通志、卷十三、历代职官表二、p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