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振(?-1631年),字抑之,号沧孺,湖广蕲州(今湖北蕲春)人。明朝万历二十六年(1598)登戊戌科进士。万历二十七年(1599)起,任临川知县,万历三十三年(1605)离任,有惠政。万历三十四年(1606)擢升浙江金华府同知,万历三十七年(1609)再升南京应天府治中。万历四十五年(1617)任两淮盐法道按察使,在淮南、扬州一带推行了纲法,取代原来的开中法。泰昌元年(1620),魏党诬陷袁世振纵子通贿,由两淮盐商代为缴纳赃款,削职还乡。崇祯二年(1629)户部尚书毕自严举荐袁世振,为思宗所拒。两年后(1631),毕自严再提此事,终为朝廷同意,委为扬州海防副使,兼理盐法,未到官,卒。著有十六卷《盐法纲册》。袁世振出生湖广蕲州,少有才华。万历二十六年(1598)登戊戌科进士。万历二十七年(1599)至三十三年(1605),袁世振在临川任六年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