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把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用十二地支名加上“时”字表示。即子时、丑时、寅时、卯时、辰时、巳时、午时、未时、申时、酉时、戌时、亥时。每一时刻相当于今天的两个小时。这十二时辰与现今计时法的关系是:子时--23点至1点,丑时--1点至3点,寅时--3点至5点……以下依此类推,亥时是现时的21点至23点。乙丑时为干支纪时,古代将一昼夜分为十二时辰,即一个时辰相当于两小时,其十二时辰与24小时的对应关系:丑时为1~3点。从甲子日开始,这一天的时辰干支依次为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按六十甲子一直循环下去。根据其固有的规律,为此古人也总结了一首口诀如下:甲己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从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发。意思就是甲己日干的时辰为甲子、乙丑、丙寅……;乙庚日干的时辰为丙子、丁丑、戊寅……;丙辛日干的时辰为戊子、己丑、庚寅……;丁壬日干的时辰为壬子、癸丑、甲寅……。也就是说只有在甲日或己日才有乙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