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天常 男,1931年12月生,湖南常德市人。中共党员,1954年7月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大学毕业后即留校任教至今(1983年学校改名为謯国政法大学),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经济法硕士生导师组组长,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合同法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院院务委员,校学位委员会委员。现为经济法硕士生、留学生导师、教授。并曾在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帮助工作。现为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固定资产投资以济研究会理事;中国老教授协会政法分会委员;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纪检监察部北京培训中心兼职教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家科技委员会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特邀仲裁员;天津仲裁委员会顾问兼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汉华律师所兼职律师。主讲课程:合同法、计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中国商法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