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制又称“独居制”。西方行刑制度之一。囚犯一人一房分别监禁,绝对禁止相互交往的行刑制度。分为两种:(1)严正分房制,24小时实行昼夜隔离,杜绝囚犯间的一切接触。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最早实行。(2)宽和分房制。囚犯夜间就寝时实行隔离,白天可以一处劳动、放风、训导等。倡导者认为,剥夺犯人的绝对自由,有利于其树立尊重法律的观念,维持监狱秩序,减少相互传染。反对者认为,独居制不人道,违背人的天性,损害人的健康。一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法院对某些涉外民事案件具有独占的、排他的管辖权。涉外民事案件中的有关不动产案件和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同一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及公共利益有极密切的联系,只能由本国法院审理,他国法院不能对这些案件行使管辖权。当事人双方不能通过协议来改变独占管辖。1991年4月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第34条),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的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