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类是中国古代名辩学用语。依据类的同异关系所进行的推理的统称。也指一种具体的推理形式。“推类”最早见于《墨经·经下》和《苟子·正名》,“类”是中国古代名辩学中关于定名、立辞、推理的一个基本概念。后期墨家明确区分“类”与“不类”,认为类名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类同”是“有以同”,部分属性相同:有的事物不能形成类,是因为“不有同”,即没有相同之处。强调“类”是确立名、辞、说、辩的根据和前提。犹类推。谓比类而推究。《墨子·经下》:“推类之难,说在﹝名﹞之大小。” 汉 王充 《论衡·实知》:“凡圣人见祸福也,亦揆端推类,原始见终。” 宋 苏轼 《郊祀奏议》:“ 秦 燔诗书,经籍散亡,学者各以意推类而已。”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吕超墓出土吴郡郑蔓镜考》:“唯 索缕、采药、辟兵、却病之事兴作甚多,后世推类,或并以造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