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咏(一七六五——一八二八年),字子言,号芝房。广东电白树仔镇莘陂村人。清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年)优贡。道光元年(公元一八二一年)举“孝廉方正”力辞不就。道光四年(一八二四年)选任韶州训导,次年参加《电白县志》纂修。性孝友,与弟诗友爱甚笃。工于诗文,其诗翁方纲于序文中赞道:“鱼山而后,舍斯人其谁与!”“咏诗五言乐府运思结藻,炼色锤响,直追古人。其他古今体皆清而不纤,腴而不靡,姿致明洁,规检整齐,纯乎雅言,绝无浮艳,与先生性情品格溶合为一。所谓中有人焉,呼之欲出也。”又长书画篆刻,随意为之,皆臻神妙,人得其片纸寸缣,珍如拱璧。所著有《种芝山房文集》、《芝房诗抄》二卷(北京翁方纲、番禺张维屏、吴川林召棠作序)、《鱼山先生年谱》、《草印谱》等,均《清史列传》并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