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汉朝出现之选举官员的科目,始于汉武帝时期,至宋神宗时期废除。被推举者须明习经学,故以“明经”为名。龚遂、翟方进等皆以明经入仕。明经由郡国或公卿推举,被举出后须通过射策以确定等第而得官,如:西汉时期的召信臣、王嘉等,皆是因射策中甲科而为郎。汉代设置这一科,为儒生进入仕途提供了渠道。汉代察举中的“明经”科,是最重要的特科之一。明经就是通晓经学。秦朝就有此科,到汉代地位开始突出。 所谓“经”,原指先秦经典,自从汉武帝尊崇儒学,“经”就专指儒家经典了。 其实,察举各科都有经学内容,被举者也要熟习经学;把“明经”特立为一科,说明经学在汉代政治上地位之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