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判
(朝鲜王朝高级官员)
参判:朝鲜时代属于六曹(六曹:吏、户、礼、兵、刑、工)的从二品官职,定员各一名。继判书(正二品)之后又称亚卿,相当于今日各部副部长之职。1432年(朝鲜世宗14年)设立各曹次官,提调属下主要机关。1894年(朝鲜高宗31年)甲午更张改革后改称协办(敕任官)。百度百科内容由网友共同编辑,如您发现自己的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使用本人词条编辑服务(免费)参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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