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鳌
(明朝官员)
宋鳌,字大鲸,陕西高陵孝义里(今药惠乡)人。弘治年间(1488~1505),以贡士任沈府教授。父先逝,事母至孝。饮食必在其侧,箪食席枕皆亲手置铺。兄弟分居时发生争产,鳌独取其薄劣的。亲戚有犯罪而被罚米者,请求说情,鳌说:“我宁可代你输米,而不可去说情”。后任永和知县。县在边远山区,赋繁役重,力请上司减免,每年减金二百五十。于是逃亡者还乡,户口增加一倍。境内双山,盗贼猖獗,鳌到任后,完全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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