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我(me—self) 一译“宾格我”、“客体自我”。作为社会客体的自我。与“主我”相对。詹姆斯认为,它是主我的经验内容。G.H_米德认为,客我是自我意识的对象,是个体在与他人、环境互动,以及与自己的内心交往和互动的情形下,被当作一个社会客体、被社会界定的自我。像其他客体一样,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个体如何看待自己,如何定义自己,以及对自己的评价,都取决于他人对自己的社会定义。不是从一个情景转移到另一个情景的坚实实体,而是一个在他所进入的社会情景中不断产生和重新产生的过程。客:客人。以客礼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