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税是古代的一种市场税,按现代的说法又叫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这种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可以是重量、数量、面积、体积等自然单位,也可以是专门规定的复合单位。例如,现行税制中的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分别以“平方米”和“亩”这些自然单位为计量单位;资源税中的天然气则以“千立方米”这一复合单位为计量单位;消费税中的汽油、柴油分别以“升”为计量单位,啤酒以“吨”为计量单位。按定额税率征税,税额的多少只同课税对象的数量有关,同价格无关。当价格普遍上涨或下跌时,仍按固定税额的计量单位计税必然影响征纳双方的利益。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