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力,是指由生理或心理方面的需要引起并推动机体从事满足这些需要的行动的内部唤醒状态。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伍德沃思于 1910 年引入心理学。他用这一来自机械学中的概念解释机体行为的动力,反对用各种本能解释人和动物行为激起原因的理论。早期这一概念仅指生理需要可使机体产生某种紧张状态,并随后使之作出某种能满足这类需要的活动,以降低这种紧张状态。 后因赫尔等人提出习得的内驱力概念,被逐渐扩展到包括行为的心理动力。某些心理学家将需要与内驱力两词经常替换使用,不作区分。但也有人把需要看成机体内部的缺失状态,它不一定成为行为动机,如贫血的人不一定意识到自己体内的缺失,故不能成为行为的动机。只有由需要产生内驱力后,才能驱使机体行动。20世纪20年代,伍德沃斯(S.Woodworth,1869-1962)提出了行为因果机制的驱力概念,以代替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曾一度占统治地位的本能理论。所谓驱力是指个体由生理需要(如食物的需要、性的需要、逃避痛苦的需要)所引起的一种紧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