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决策(curriculum decision-making),以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等为理论性依据,以学校情境、学科内容、教师、学生等的特征为实践性依据,对有关课程的目的、内容、手段等作出判断,并确定其在学校范围内是否采用的决定。一般有五个方面:(1) 课程目标的决策,即课程实施后应达到的目的或意图;(2) 课程内容的决策,主要体现为教材;(3) 教学活动的决策,判断采用哪些活动才能达到目的以及怎样组织教学才能收到最佳综合效果;(4) 教学资料的决策,确定运用什么教学资料以及如何运用教学资料才能有助于课程内容的实施;(5) 评价的决策,即判断何时何地以何种形式进行评价。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中国基础教育课程决策机制经历了完全国家决策模式和以国家决策为主、国家决策与地方决策并行的模式的演变,正向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决策相结合转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