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干预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法院起诉,也叫"支持起诉"。社会干预亦称如我国工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等组织为保护其所属成员的民事权益,依法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因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原告;而支持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原告。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他们支持起诉的权利,是为了发挥他们与民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保护那些不能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本身民事权益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