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其特定的发生条件是按正常剂量与正常用法用药,在内容上排除了因药物滥用、超量误用、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及质量问题等情况所引起的反应。定义凡用药后产生与用药目的不相符的并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不良反应(adversereaction)。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sideeffects),毒性反应(toxicreaction),变态反应(allergicreaction),后遗效应(aftereffect),继发效应(secondaryeffect),特异质反应(idiosyncraticreaction)及"三致"(致癌carcinogenesis、致畸teratogenesis、致突变mutagenesis)作用。一般是可预知的,但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恢复的。 药物的后遗反应 指停药后的生物效应,例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次日的宿醉现象,停药后可消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蜗神经损害很难恢复,可成为永久性耳聋。过敏反应药物刺激机体而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