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和地区范围界定不同,官方语言只是个相对概念。具体而言是一个国家通用的正式语言或认定的正式语言。它是为适应管理国家事务的需要,在国家机关、正式文件、法律裁决及国际交往等官方场合中规定一种或几种语言为有效语言的现象。官方语言也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与其政府机关通讯时使用的语言。一个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般从该国使用范围最广或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中选择一种或几种,如中国为汉语,英国为英语,法国为法语。有的国家只有一个官方语言,如德国;有的国家有好几个官方语言,如印度。编辑本段词语释义有的国家没有法定的正式的官方语言,比如美国。美国有些州将英语定为官方语言,但美国联邦的法律中并没有对官方语言的规定。不过因为美国的宪法等重要法律是用英语写的,因此英语实际上是官方语言。编辑本段各国官方语言亚洲中国:汉语现代标准汉语(普通话,全国通用语言文字)粤语(香港、澳门官方用语)、客家话(台湾公事语言)英语、葡萄牙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官方语言之一阿富汗斯坦:普什图语、波斯语(阿富汗斯坦称为达里语)阿联酋:阿拉伯语阿曼:阿拉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