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是对教师的全面考查。根据国家标准,确定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1983年8月,中国教育部在《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考核标准:(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关心爱护学生,既教书又育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思想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2)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应分别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其他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学历或同等学力;(3)懂得教育规律,并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原则和方法,基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能够努力使用普通话教学;(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体制改革后,为了改变干好干赖一个样的的现状,许多地区的教育界实行了量化的教师考核,有的比较完善,有的还不够完善,甚至触动了优秀教师,(因为特殊情况:如疾病、家庭事件)。那么到底对教师应该怎样考核呢?对教育有哪些积极的意义,又会有哪些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