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原则是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提出的教学原则。指教学中教师应把教学内容转化成学生易于理解、学习的形式,使之掌握学科知识的基本结构。布鲁纳认为,学科的基本结构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其间的关系,明确基本结构,可使学生对学科知识更容易理解和记忆,也有助于理解其他类似知识,为学习新的概念、原理和其间的类属关系打下基础。许多领域的知识结构可用三种方式表示:一是知识结构的再现,如动作式、图象式、符号式等;二是知识结构的简化,如列成一览表或作出摘要或列出公式,从而简化信息,使学生一目了然,达到经济要求;三是知识结构的有效,即要使学习命题具有创造价值,并符合经济要求。按这一原则组织教学内容,要求:清楚反映各学科领域的基本原理,给予教材中基本、普遍的观念以中心地位,并符合各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智力差异和现有的学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