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条例是1258年英国大贵族在牛津第3次国会上通过的限制王权的决议。英王亨利三世(1216-1272)被迫接受。条例规定,国会每年召开3次,商讨国家大事;由15名大贵族组成一个会议机构,实际掌握国家大权;"国会"则由上述15名大贵族和选出的12名大贵族组成。条例确立的是贵族寡头政治,引起了骑士及城市市民的不满。1261年英王亨利在教皇支持下取消这一条例,并因此导致国王和贵族之间的战争。简介1258年,英国大贵族在牛津开会,通过了进一步限制王权的决议,即《牛津条例》。条例规定由15名大贵族组成委员会,实际掌握国家政权。同时,由实际掌握政权的贵族和另外选出来的12名贵族组成国会,每年开会3次,讨论重大国事。由此进一步限制了王权,初步提出了组成国会管理国家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