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主义(Corporatism或corporativism)在历史上是一种政治体制,在这样的体制里,立法的权力交给了由产业、农业、和职业团体所派遣的代表。与多元论相较,多元制度里众多团体必须经过民主竞争的过程才能取得权力,但在社团主义制度里,许多未经过选举的组织实体掌控了决策的过程。这些社团主义的代表团与一般的商业公司或法人组织并不相同。社团主义也被称为经济法西斯主义。概况"社团主义"一词来自拉丁语的corpus(躯体)。这一词的意思原本与特定的商业公司概念无关,而是用作称呼任何经聚集而成的组织。原本这一词的用法代表中世纪欧洲对于整个社会的概念,认为社会是由各种不同的部分所组成,就如同人体是由各种不同功能的器官组成一般。依据许多理论家的说法,社团主义是一种封建主义的"现代"版本,结合了"社团"与"国家"的利益,形成了相辅作用。政治学家也会用社团主义一词来描述独裁主义的国家,藉由管理许可执照、由官方法人控制社会、信仰、经济、或群众组织等过程,由于国家成为这些组织唯一的合法性来源,国家将能有效地指派这些组织的领导人,或限制其挑战国家权威的能力。这种用法尤其在东亚的研究领域上相当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