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属邦(英语:Unfederated Malay States)是英国殖民者对马来亚进行统治的一种形式。成立背景位于马来半岛北部的登嘉楼、吉兰丹、吉打和玻璃市,因为邻接暹罗,在政治上与暹罗有着不同程度的依存关系,不可能同时与马来联邦的各邦组成联邦。英国殖民者为了并吞这些土邦,以改变其在暹罗的治外法权作为交换条件,于1909年 3月与暹罗签订《曼谷条约》,取得对吉兰丹、登嘉楼、吉打和玻璃市的宗主权、行政权和管理权,把这 4个邦置于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英国殖民者于1914年完全控制柔佛王国。此后,五邦统称为马来属邦。 统治策略马来属邦的 5个邦,名义上虽是独立,各邦也各有议会,辅助行政事务,与马来联邦中的各邦相比,其保留了较多的实权,也保留了更多当地传统的政治组织形式。英国人根据当地社会族群构成和政治力量的强弱而采取不同的统治策略,减少了殖民统治的成本。 马来属邦虽然不直接从属英国,但实际上是被英国殖民者主宰。英国在马来属邦的统治,除了把驻扎官改为顾问官外,和马来联邦没有什么不同。1948年英国把马来属邦并入马来亚联邦(英语:Malayan U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