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拉特法是由英国殖民当局于1919年颁行的镇压印度民族解放运动的法令。由在印度供职的英国法官S.A.罗拉特为首的委员会起草,故名。该法包括《印度刑法修正案(1919年第1号)》和《刑法非常权力法(1919年第2号)》,统称平时戒严法。议会通过根据罗拉特委员会的建议,上述法案于1919年1月19日公布,2月16日提交议会讨论 ,遭到全体议员的抵制。孟买和印度其他城市建立"萨蒂亚格拉哈同盟"反对罗拉特法案,罢工、罢市和抗议浪潮遍及全印各地。1919年3月21日,上述法案在印度人民的抗议声中于中央立法议会通过。造成后果由于此法案使印度人民完全失去政治自由,全国哗然,群起反对。旁遮普的反帝斗争尤为激烈。英国殖民当局一方面不准M.K.甘地到旁遮普宣传坚持真理运动,另一方面采用恐怖手段实行镇压。4月10日凌晨,在阿姆利则市逮捕两名民族主义活动家。随后约有3万市民集会市政府门前,要求释放被捕者,遭到警察和骑兵的镇压。集会者奋起反抗,于傍晚占领火车站、电报局和电话局。当晚,英印军队的R.E.H.戴尔将军率领军队开进阿姆利则市,实行宵禁。4月13日,约5万人在阿姆利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