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华工产生于17世纪西方殖民者东来后对中国劳力的掠夺。首先在荷属东印度地区兴起,以后在英属马来亚地区得到发展,鸦片战争后形成高潮。 闽粤沿海破产农民,因家乡生活困难,多往南洋谋生。由于资金短缺,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出国:一是自发结伙出海,公推一名"客头",垫付船资伙食,到海外以劳动所得偿还欠债,立有"公凭"为据。这种"公凭"实质上是押身抵债的集体契约。基本概况 背景 契约华工制产生于17世纪,西方殖民者入侵东南亚地区后,对中国劳动力的掠夺 。大多数为生活所迫而签订契约到海外劳动的中国人。契约华工是西方殖民者掠夺中国廉价劳动力、进行资本原始积累、榨取高额利润的产物,是充满血腥压迫和剥削的一种肮脏的制度,是西方列强侵华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见证。恩格斯确切地称之为"中国隐蔽的苦力奴隶制" 。 产生 契约华工何时产生?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看法。陈泽宪在《十九世纪盛行的契约华工制》一文提出,英国东印度公司于1785年占据槟榔屿后,首先使用契约华工制度,并认为在此之前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否使用契约华工制度尚待考察。 荷兰东印度公司于1619年占领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后,为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