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两次著名的币制改革,分别为国民政府币制改革、汉武帝币制改革。国外有三次有影响力的币制改革,分别为德国币制改革、津巴布韦币制改革、朝鲜币制改革。国民政府币制改革 废止银本位制 是1935年国民政府废止银本位制﹐实行纸币制的一次币制改革。1935年11月4日起实行。中国疆城辽阔﹐货币制度一直很复杂、混乱﹐严重地影响了商品的流通和交易﹐并且不利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金融的稳定。1933年3月﹐国民政府废两改元﹐实行银本位制﹐虽对货币制度进行了一次改革﹐但整个中国的币制仍非常紊乱。 实施法币政策 1934年6月﹐美国政府实施《购银法案》﹐提高白银收购价格﹐使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动摇了银本位制的基础。国民政府为谋求稳定币值﹐摆脱财政经济危机﹐采纳英国财政专家李滋罗斯的建议﹐决定放弃银本位制﹐实施法币政策。1935年11月3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施行法币公告﹐其主要内容为﹕统一货币发行权﹐实行法币政策。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之钞票为法币﹔其它银行不得继续发行新钞票﹔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