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简称''碰撞"。是指船舶在法定水域内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船舶碰撞构成须具备4个要件:①发生在船舶间,船舶与非船舶间的接触即使造成损害亦不能构成船舶碰撞,而且,不同的法律对构成碰撞的船舶还可能作出不同的限制。例如,《1910年碰撞公约》规定,相碰船舶中至少有一艘是海船并且相碰撞都不属于军舰或者专用于公务的政府船舶。②船舶间发生接触,是船舶碰撞的物理特征,虽然有的法律,如中国海商法,明确规定间接碰撞和浪损可准用船舶碰撞的法律规范,但它们仍不属于船舶碰撞。③造成损害,即上述接触造成了人身伤亡、船舶和其他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事实。④接触发生在法定水域内。《1910年碰撞公约》规定的是任何水域。中国《海商法》规定的是"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船舶碰撞按有无过失分为过失碰撞与无过失碰撞。前者又可分为单方过失碰撞和互有过失碰撞;后者又分为不能规责于任何一方原因的碰撞和无法查明原因的碰撞。简介船舶碰撞,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接触,但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致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也适用船舶碰撞的规定(我国《海商法》 第165条、17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