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提单,是指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传递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数据生成的无纸"提单"。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传递一系列按一定的规则组合而成的电子数据并凭密码进行流转,一方面加速了单证的流转,同时也防止了利用传统提单进行海运欺诈的行为,是"有纸贸易"向"无纸贸易"演变的重要内容。概念电子提单不同于传统提单,它是无纸单证,即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而成的电子数据。各有关当事人凭密码通过EDI进行电子提单相关数据的流转,既解决了因传统提单晚于船舶到达目的港,不便于收货人提取货物的问题,又具有一定的交易安全性, 因而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INCOTERMS 1990、INCOTERMS 2000和UCP500明确允许使用电子提单。1990年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上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该规则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也通过了《199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1997年,我国交通部颁布了《国际海上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管理办法》,为我国有关电子提单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相关依据 。有关法律问题1、电子提单的法律适用。电子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