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产前检查是指为妊娠期妇女提供一系列的医疗和护理建议和措施,目的是通过对于孕妇和胎儿的监护及早预防和发现并发症,减少其不良影响,在此期间提供正确的检查手段和医学建议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关键。[1]检查原因首先:产前检查可以发现孕妇身体的某些疾病,如果这些疾病不适合怀孕,可以及时做人工流产。其次:经过定期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发育和母体的生理变化,如果发现不正常,能及早治疗。第三:通过产前检查,可以从医生那里获取有关孕期的生理卫生、生活和营养方面的知识,了解产前、产后应注意的问题,及正常分娩的常识。第四:经过系统检查,可以预测分娩时有无困难,并决定分娩的方式及地点,从而可以减轻产时或产后的危险,保证生育安全。检查时间根据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制定的指南要求推荐无妊娠合并症者妊娠10周进行首次产检并登记信息后,孕期需7次规范化产检,分别是16、18~20、28、34、36、38、41周;既往未生育过者,还应在25、31、40周分别增加1次,共计10次。低危孕妇产前检查的次数,整个孕期7~8次较为合理,高危孕妇检查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