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一税是欧洲基督教会向居民征收的宗教捐税。公元6世纪,教会利用 《圣经》 中农牧产品的1/10"属于上帝"的说法,开始向基督教信徒征收此税。公元779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规定: 缴纳什一税是每个法兰克王国居民的义务。10世纪中叶,西欧各国相继仿行。所征实物按产品性质分为大什一税 (粮食)、小什一税 (蔬菜、水果)、血什一税(牲畜) 等。税额往往超过纳税人收入的1/10,负担主要落在农民身上。宗教改革和德国农民战争期间,废除什一税是农民的基本要求之一。西欧大多数国家直到18-19世纪才先后废除。英国一直征收到1936年。税收起源公元6世纪教会利用《圣经》中有农牧产品十分之一属于上帝的说法,开始鼓吹征收什一税(tithe)。税收性质什一税是加在土地总产品上的税,并且正象农产品税一样,完全是落在消费者身上的。但是它与地租税不同,因为它能影响地租税所影响不到的土地,会提高地租税所不能改变的农产品价格。因为最劣等的土地和最上等的土地都要支付什一税,并且恰好与它们所生产的产量成比例,所以什一税是一种均等的税。如果是最末等的土地或者是不支付地租并支配谷物价格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