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审庭是西班牙王室在美洲殖民地设置的兼有行政和立法职能的司法机关。1511年最早设于伊斯帕尼奥拉的圣多明各城,后废除。1526年恢复。简介检审庭是西班牙王室在美洲殖民地设置的兼有行政和立法职能的司法机关。1511年最早设于伊斯帕尼奥拉的圣多明各城,后废除。1526年恢复。正文此后在总督辖市、都督辖市等殖民地中心城市先后建立。16世纪中叶共设检审庭9个,至18世纪末增至14个。墨西哥、新加利西亚、利马、危地马拉、波哥大、基多、加拉加斯、库斯科、圣地亚哥、布宜诺斯艾利斯等地的检审庭在殖民统治方面起过重要作用。检审庭审理对官吏的控告和民事刑事案件,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征收什一税;对总督和都督的工作提出建议;在总督不能视事时,主持本地区行政工作。检审庭法官一般为3~5人,有的多达10人。总督、都督为当地检审庭的当然主席,但他们如果无律师头衔,在司法方面则无发言权。西属美洲殖民地的检审庭权力很大,是仅次于总督府的重要殖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