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程序又称"计算机软件"。通过指令的顺序,使计算机能按所要求的功能进行精确记述的逻辑方法。计算机本身作为机器可以获得专利,但计算机程序是一种数学逻辑方法,各国一般不予保护。随着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产生了专门提供计算机所需软件的新兴工业部门及新型商品--计算机程序。因此,也产生了对此类创造性活动的产品予以保护的需要。美国1980年12月12日生效的新修订专利法已将计算机程序列为版权的保护对象。不过一些学者认为,用专利法或派权法对软件进行保护均不适宜,因为软件的寿命较短,经常变化,而专利的保护期一般是10-20年,版权的保护期更长如有必要,对软件的保护还应另颁单行法规更为适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曾召开专家会议,讨论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问题。会议建议补充专利法、版权法及不正当竞争法,酌情建立计算机程序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