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侵蚀,是指在其他外营力特别是水力的共同作用下,以重力为直接原因引起的地表物质移动形式。主要包括崩塌、崩岗、泻溜、滑坡和泥石流等形式。多发生在山地、丘陵、河谷及陡峻的斜坡地段,受地质构造、地面组成物质、地形、气候和植被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综合影响。地质构造运动、地震灾害及岩体、土体的结构和临空面高度,是发生重力侵蚀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地震灾害后的破碎山体和沟道较易造成重大的次生灾害。降雨径流和人为对植被的破坏,激发和加剧重力侵蚀的发生发展。重力侵蚀多为突发性,易造成重大灾害,危及工矿、交通、城镇、村舍的安全,破坏农田和水利设施,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应采取流域的全面综合治理,包括上中下游、坡面与沟道、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的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尽量减少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