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言语,是指言语活动的一种。主体运用语言工具同别人进行交际的言语。主体首先确定要表达的思想、观念,要交流的意义、内容;然后根据句法规则和音位规则,选择适当的词汇、句子、短语等,把它们转变为言语,组织成有言语结构的信息;最后,把计划好的言语信息以物质的形式表现出来,如语音、文字等。讲演、报告、交谈、书信、作文等,均属于主动的言语活动。一般来说,主动言语的语法较规范,语义较准确,在言语活动中较注意与表达对象沟通。[1]简单地说,语言是言语活动中同一社会群体共同掌握的,有规律可循而又成系统的那一部分。语言是一个抽象的实体,是从语言实践中抽象出来的全社会约定俗成的均质系统,而在抽象的过程中,就必须把所有的个人要素或个人杂质全排除出去。但言语是很难找到规律的。